最近網(wǎng)上的熱鬧,跟《除了既得利益,我們還剩下什么?》我那篇文章有關。呂澎的回應似乎涉及很多問題,可仔細一讀,值得再論的東西很少。但他關于中國“當代藝術需要爭取徹底的合法性”之說,非同小可,不可不答。
呂澎舉了一個例子,說的是廣州雙年展“展覽前兩天,文化局官員檢查的時候要求將王廣義等八個藝術家的作品拿下不能參加展覽??墒?,我告訴他們,如果你們能夠將藝術家的300元報名費退回去,我就拿下。金錢就這樣臨時阻止了意識形態(tài)的壓迫。你應該看到,市場的合法性幫助了當代藝術的合法性,盡管這個合法性的時間與空間具有臨時的特征,但是,它比作品完全湮沒于藝術家的畫室里顯然有了進步。”——在這個例子中,呂澎沒有暗示我們,參展費交得越多越能阻止意識形態(tài)壓力,他只是遇到了一個①不愿意退回300元報名費的官員②不是既不退錢又要拿下作品的官員。顯然這在中國展覽檢查程序中屬于例外。在絕大多數(shù)情況下,展覽作品總是被檢查官員拿下,沒有可商量的余地。所以問題不在于你是遇到了好官或是壞官,而在于官方意識形態(tài)的新聞檢查本身。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guī)定了公民有言論、出版、結社等等的自由,展覽無非是公民發(fā)表作品的自由權利的體現(xiàn)。誰合法誰不合法,不是很清楚嗎?馬克思曾在《評普魯士最近的書報檢查令》中這樣質(zhì)問道:“你們贊美大自然悅人心目的千變?nèi)f化和無窮無盡的豐富寶藏,你們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羅蘭發(fā)出同樣的芳香,但你們?yōu)槭裁磪s要求世界上最豐富的東西——精神只能有一種存在的形式呢?”當代藝術創(chuàng)作及其展覽如果不在法律上構成對他人的傷害,有什么不合法的!需要用市場的合法性去幫助當代藝術的合法性嗎?是新聞檢查(包括展覽檢查)本身不合法,對于這一點,呂澎你是裝作不知道,還是根本不敢說?現(xiàn)在官方已經(jīng)把當代藝術納入所謂文化創(chuàng)意產(chǎn)業(yè),這不就是呂澎朝思暮想的合法性嗎?在中國,不談論公民的自由權利,而去奢談市場、資本、金錢帶來的合法性,無非是因為有這個中介,就可以謀利、就可以勾兌、就可以討好向錢看的藝術家,也就可以取悅一面要發(fā)展文化產(chǎn)業(yè)、一面要嚴控意識形態(tài)的現(xiàn)行體制。呂澎干脆明說己之所愿反而顯得坦率,何必繞來繞去呢?
對于市場經(jīng)濟為藝術創(chuàng)作帶來的有限自由,我在文中曾有過這樣的描述:“進入21世紀以后,中國的藝術生態(tài)的確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就是在各地政府建立文化創(chuàng)意產(chǎn)業(yè)基地以彰顯政績的規(guī)劃之中,全國各大城市都出現(xiàn)了當代藝術社區(qū)。有的以藝術機構為主,如北京七九八,上海莫干山,有的以藝術家工作室為主,如北京宋莊、成都藍頂、重慶黃桷坪。一個改變是官方不再像過去對待圓明園藝術村那樣橫加驅趕,另一個改變是藝術創(chuàng)作不再像八、九十年代那樣總是圍繞著藝術院校而發(fā)生(上海除外)。在所謂文化創(chuàng)意產(chǎn)業(yè)基地生活的藝術家和管理部門的關系是租賃關系,屬于市場經(jīng)濟范疇,因而有相當?shù)膭?chuàng)作自由,但其中的藝術機構則必須接受意識形態(tài)的管理。所以藝術家工作室里作為私人空間正在發(fā)生的狀態(tài)是中國當代藝術創(chuàng)作最真實的狀態(tài),各種展覽則成為主流意識和批評意識、權利要求和藝術要求、官方立場和民間立場博弈的場所。如果加上國內(nèi)外資本、大眾文化傳媒和商業(yè)消費人群的介入,這里的各種藝術活動其實也是精英與大眾、先鋒與流行、個人性與公眾性、精神追求與利益追逐之間相互發(fā)生、沖突、磨礪、交換和互動的場所。”我要說的正是在這樣的場所中,中國當代藝術與當代藝術批評應當發(fā)揮作用,發(fā)揮其爭取公民自由的社會作用和爭取精神自由的思想作用。呂澎說:“我估計我們在官方體制這個概念上的判斷沒有太大的分歧。”既如此,在這個關鍵之處,你為何不發(fā)表點什么意見呢?
我也想舉一個例子。第53屆威尼斯雙年展中國國家館已于2009年5月19日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由文化部指派曾在中央美院的盧昊和正在中央美院的趙力作為策展人,然后由他們及其幕后操縱者選定藝術家,其“主題聚焦于中國當下社會經(jīng)過改革開放三十年后的變化趨勢,并通過具體的藝術作品去探討趨勢中同一性與差異性的并行不悖。同時,參展藝術家也試圖擺脫各自所擅長的平面、裝置、影像等創(chuàng)作方式和選用媒材的自足性,不再將中國館的油庫與處女花園僅僅視為參展作品的同一放置空間或共同環(huán)境背景,而是更多關注作品之間的有機聯(lián)系,來再造空間環(huán)境。”——請注意“參展藝術家也試圖擺脫各自所擅長的平面、裝置、影像等創(chuàng)作方式和選用媒材的自足性”這句話,首先是官方代替參展藝術家說出他們的一致意見,而“試圖擺脫他們各自擅長的”是什么意思呢?是要去展示他們各自不擅長的嗎?總之,他們已不再是作為藝術家個體,而是要組成一個班子,“更多關注作品之間的有機聯(lián)系,來再造空間環(huán)境”,即中國館所在的油庫和處女花園。這種創(chuàng)作方法和流行于文革時期的集體創(chuàng)作班子有什么區(qū)別?我想這也是島子不愿做一個裝門面的展覽學術顧問拒絕前往威尼斯的原因罷。試比較一下澳門館今年的組織方式,就什么都會明白。澳門館今年出展的是兩位大陸行為藝術家幸鑫和刮子,是澳門美術館“以身觀身”行為藝術展覽活動中公開征集作品后由國內(nèi)外專家評選的獲獎人,既不是市場明星,也不是江湖腕爺,只是憑藉個人創(chuàng)作,并且出場威尼斯也只是個人作品而不是什么集體意志。而大陸國家館及其展覽主題、及其操作方式,意在取消個體性,用所謂“同一性與差異性的并行不悖”來抹煞個體差異性在中國當代藝術中的重要意義,能夠代表中國當代藝術的創(chuàng)作成果嗎?這是不是呂澎所需要的“完全的合法性”呢?他說:“作為一個嚴肅的批評家,你難道沒有看到直到今天,國家美術館、美術家協(xié)會、畫院仍然在排斥當代藝術嗎?”而第53屆威尼斯雙年展也就是文化部和“國家館”不再排斥當代藝術的例子,但問題是剩下了什么樣的當代藝術呢?如果呂澎所言“完全的合法性”,就是當代藝術連同呂澎本人一道進入現(xiàn)行的國家美術館、美術家協(xié)會、畫院等等,那我們也就很清楚呂澎需要的究竟是什么,那我也很清楚呂澎為什么要回避我對王廣義(還有盧昊)抗議薩科奇事件的解讀(盧昊迅速得到國家回報)、為什么要回避我對當今中國啟蒙問題的討論。從投身市場到賣身官方、從市場收買到官方收編,呂澎對于中國當代藝術的思想線路不可謂不清楚。所以,我估計我們在“官方體制”這個概念上的判斷不是沒有太大的分歧,而是有太大太大的分歧。我相信呂澎這樣的聰明人和他的同道在中國社會現(xiàn)實中能夠取得最大限度的成功。只不過即使如此,當代藝術的地火仍然會在邊緣、外圍、底層和野地燃燒,因而讓那些醉心于既得利益的機會主義者們不能夠心安理得地享受歷史。
王林
200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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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