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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博物館的“春天”值得期待

來源:廈門網 作者:葉淑惠 2015-03-28

我國博物館行業(yè)第一個全國性法規(guī)文件《博物館條例》于3月20日開始實施。《條例》明確規(guī)定:國家在博物館的設立條件、提供社會服務、財稅扶持政策等方面,公平對待國有和非國有博物館;政府應當對向公眾免費開放的博物館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3月23日《人民日報》)

可以說,《博物館條例》的頒布實施,對博物館行業(yè)是一個重大利好,特別是對民辦博物館而言。許多人認為,民辦博物館發(fā)展的“春天”來了。確實,從條例的具體內容看來,國家對推動民辦博物館的建設是不遺余力的。

首先,給予了民辦博物館平等的身份認同。長期以來,民辦博物館在土地、稅收等方面無法享有和國有博物館一樣的待遇,也未能得到政府和社會各界的足夠重視,因此遭遇了發(fā)展的瓶頸,陷入難以為繼的境地。如今,條例將國有和民辦兩種身份的博物館放置在同一條起跑線上,不管是設立條件、專業(yè)人員技術職稱評定還是財稅扶持政策都予以公平對待,使民辦博物館倍受鼓舞。這無疑是觀念上的重大轉變,是政策上的一大進步。

其次,取消了成立博物館的審批制,并且“允許所有博物館在不違背其非贏利屬性、不脫離其宗旨使命的前提下開展經營性活動”,這些規(guī)定使得博物館的經營更靈活,生存更有保障,也為其可持續(xù)性發(fā)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積極的啟示。

第三,為民辦博物館的管理監(jiān)督提供了法律依據。長久以來,民辦博物館一直處于混亂無序的狀態(tài),生存狀況堪憂。相較于國有博物館的門類齊全、展品上乘、服務優(yōu)秀,民辦博物館則明顯的“發(fā)育不良”,藏品良莠不齊,贗品頻出,加上管理不規(guī)范,基礎工作薄弱、人才匱乏等問題,常年慘淡經營,多處于閉館狀態(tài)。《條例》的出臺將博物館發(fā)展納入法治化軌道,這必將會推動民辦博物館走向健康良性的規(guī)范運行之路。

筆者相信《條例》的出臺,必將給民辦博物館帶來良好的發(fā)展空間,有利于充分調動民間力量共同參與博物館建設的熱情。當然,民辦博物館還需要進一步提升自身的軟硬件建設,注重加強對藏品的甄別和監(jiān)管,創(chuàng)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水平,方能贏得廣大民眾的青睞,讓更多人愿意走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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