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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斯-布鮑伊斯用現(xiàn)金創(chuàng)作藝術品

來源:artspy 作者:陳穎編譯 2011-09-03

Denis Beaubois,“Currency”

 

將某件物品稱為“藝術”將獲得什么樣的價值?誰是贏家誰又是輸家?概念藝術家丹尼斯-布鮑伊斯(Denis Beaubois)以一種非常昂貴的方式提出了這個問題,目的在于公開地探索經(jīng)濟價值與文化價值之間的張力。他的作品“貨幣(Currency)”(2011)由兩疊嶄新的澳大利亞貨幣組成——共計2萬澳元(約合2.137萬美元)——日前,這件作品在澳大利亞Deutscher and Hackett拍賣行中進行了拍賣。

 

這件作品的預估價為1.5萬-2.5萬澳元(約合1.6萬-2.7萬美元),這反映了拍賣方無法肯定出價者對于買回這沓鈔票的意愿如何,同時也反映了出價者也許愿意為他們稱之為“藝術”的東西付出額外費用。那么,當市場中“無形的手”戴上拍賣會上的白手套時會發(fā)生什么?

 

嚴格意義上來說,“Currency”的最終成交價2.135澳元(約合2.3萬美元)高于了2萬澳元貨幣的“真實”價值——但是,這是加上了拍賣行傭金(在這件作品的拍賣中高達22%),也就是說實際成交價為1.75萬澳元(約合1.9萬美元),這比藝術家花在作品本身上的錢低得多。

 

實際證明,把現(xiàn)金看作是“藝術”這種做法的后果是買家與藝術家都有所損失,唯一的贏家大概要數(shù)拍賣行了,3850澳元的傭金輕松落入囊中。不過據(jù)拍賣行方面的消息說,布鮑伊斯并沒有因此而有任何損失,因為“創(chuàng)作這件作品的原材料來自澳大利亞文化藝術文員會視覺藝術與工藝部門的資助。”我們可以想象一下,如果美國藝術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Arts)出資打造這樣一件作品會在公眾中引起什么反響。
 

 


【編輯:馮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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