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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建德:九十年前 故宮如何“開端”

來源:文匯報 作者:陸建德 2015-11-25

故宮博物院有好幾個生日:1914年10月11日,古物陳列所在紫禁城外廷開放,稱它為初具規(guī)模的博物館或故宮博物院的前身,并不為過;而故宮博物院真正對外開放,其實并不是在1925年的雙十節(jié),而是1925年4月12日。

一、故宮博物院的開端

愛德華·薩義德在《開端:意圖與方法》(三聯(lián)書店2014年,章樂天譯)一書中分辨了猶太-基督教背景下開端(beginning)和起源(origin)的意義。他說,所謂開端,是與起源相對的概念,前者是世俗的、人造的、不斷得到檢視的,而后者是神學的、神秘的和有特權(quán)的,不容置疑;正因為開端是一種流動的思想,是一種現(xiàn)代的創(chuàng)造性產(chǎn)物,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建構(gòu)的,有意識地產(chǎn)生意義和區(qū)別,并成為后來的文本的依據(jù)。因此,薩義德在beginning的后面加了一個“s”。這復數(shù)的特點,在中文里就不大顯現(xiàn)得出來。應該說,故宮博物院有好幾個生日,確定1925年10月10日為正宗的生日,是有意造成差別的。因此這一生日是人造的,屬于薩義德所說的開端。既然如此,它就應該不斷得到檢視,不然開端就轉(zhuǎn)化為不容置疑的起源了。

紫禁城在歷史上以乾清門為界分內(nèi)廷與外廷(也稱內(nèi)朝、外朝)。中華民國成立后,已遜位的清室將主要用于大典的外廷“交”袁世凱政府使用。據(jù)李宗侗回憶,當時位于外廷北端的保和殿后修有一條圍墻,圍墻以北即為溥儀宮禁,但是文華殿以北的文淵閣和內(nèi)閣大堂、實錄庫等(都在外廷)仍由清室管理。1914年10月11日,歸民國內(nèi)政部管理的古物陳列所在外廷范圍內(nèi)開放,展出盛京(沈陽)故宮和熱河行宮(承德避暑山莊)的部分藏品(兩地運京文物23萬余件,大都存放在利用美國“退還”庚款20萬元興建的寶蘊樓),中軸線上的太和、中和、保和三殿以及太和門東西兩邊的文華殿和武英殿均存放了來自兩地的文物,參觀者由東華門和西華門進出(一度午門也用作該所的大門)。魯迅在當月24日日記上記載:“游武英殿古物陳列所,殆如骨董店耳。”(《魯迅全集》,第1卷,360頁至361頁)魯迅對文物展出的方式大為不滿,用“殆如骨董店”幾個字來形容一種散漫無序的惰性。盡管古物陳列所不具備歐美博物館的專業(yè)水準,但是稱它為初具規(guī)模的博物館或故宮博物院的前身,并不為過。因此現(xiàn)今的故宮博物院的生日可以提前到1914年,當時的內(nèi)務部總長朱啟鈐、大總統(tǒng)袁世凱也是有功的。內(nèi)廷的故宮博物院誕生于1925年雙十節(jié),與比它年長十一歲的古物陳列所和平共處二十余年,要就藏品的規(guī)模、等級而言,前者當然在后者之上。抗戰(zhàn)勝利后,國民黨政府就有意將兩者合并,但是合二為一的工作非常繁復,一直到1949年春才告竣。這兩個文化機構(gòu)當初在風度(也可以說政治姿態(tài))上是有所差別的。

古物陳列所的開辦得到清室的合作,文物從承德、沈陽運往北京,沒出大的差錯(熱河盜寶案又當別論)。民國政府開辦古物陳列所時對清室表現(xiàn)出尊重,內(nèi)政部總長朱啟鈐在清室內(nèi)務府盛京行宮總管金梁的參與下將展覽辦成,可見古物陳列所得到清室的承認和支持。1926年成立的古物陳列所文物鑒定委員會為所藏文物登記造冊,編寫目錄,為后世留下珍貴的檔案材料。曾充任遜帝溥儀南書房行走的王國維也是該委員會成員。如果古物陳列所不能禮待清室,王國維必定會謝絕此職,不然他不會在死后得到“忠愨”的謚號。故宮博物院的性質(zhì)全然不同。正如英國文化研究學者托尼·貝尼特《博物館的歷史》中所說,博物館也有其講政治的一面。

馮玉祥在1924年10月23日發(fā)動北京政變,黃郛臨時攝政內(nèi)閣一周后成立(嚴格地說,11月2日曹錕被迫宣告退位,黃郛內(nèi)閣應該從這一天開始成立),黃代理國務總理攝行大總統(tǒng)(說明曹錕還是合法總統(tǒng))職。馮玉祥事前未與各實力派協(xié)商就拼湊起這個國民黨色彩濃重的內(nèi)閣,遭到各方抵制,兩位奉系閣員拒不就任。奉軍甚至進駐天津,將參與政變的第二十三師解除武裝,師長王成斌避難租界。11月24日,段祺瑞臨時執(zhí)政府將黃郛內(nèi)閣取代,得到各方承認。

黃郛(1880-1936,字膺白)是民國大人物,大陸史學界對他的重視程度還是很不夠的。他是陳其美、蔣介石的把兄弟,“翰林總統(tǒng)”徐世昌的《歐戰(zhàn)后之中國》實際上主要由他代筆,曾任外交總長、教育總長。魯迅讀過黃郛的《歐戰(zhàn)之教訓與中國之將來》(1918年12月上海中華書局出版),評價不錯,還在《新青年》的“隨感錄”專欄引其一段關于習俗轉(zhuǎn)移“說得很透澈”的話(《魯迅全集》,第1卷,360頁至361頁)。筆者以為黃郛的連襟、社會學家陶孟和(二十年代中期的北大“正人君子”之一)也可能為這些著作出過大力。驅(qū)逐溥儀出宮,準備在內(nèi)廷興辦博物院、圖書館,是黃郛內(nèi)閣做的一件大事。

1924年11月5日,馮玉祥手下的將軍京畿警備司令部司令鹿鐘麟、北京警察總監(jiān)張璧和國民黨元老之一李石曾三人帶部分軍警強行入宮,宣布單方面修正“清室優(yōu)待條件”,溥儀和所有宮內(nèi)人員必須即日離開。在此過程中清室受到武力威脅,沒有任何說話的余地,溥儀被掃地出門。今年早些時候英國威廉王子訪問故宮,他應該知道一些民國政府接管時的細節(jié)。此事在當時引起很多爭議,如胡適在11月5日致王正廷的信中表達了攝政內(nèi)閣欺侮弱小、不尊重法律的意思。14日,攝政內(nèi)閣公布《辦理清室善后委員會組織條例》,聘李石曾為委員長,委員會由政府方9人(汪兆銘[易培基代]、蔡元培[蔣夢麟代]、鹿鐘麟、張璧、范源濂、俞同圭、陳垣、沈兼士、葛文濬)和清室方5人(紹英、載潤、耆齡、寶熙、羅振玉)組成,當時未征詢清室代表意見。李石曾于20日就職。清室善后委員會整整一個月以后(12月20日)才召開第一次委員會會議,決定23日開始清點清宮物件,清室諸位代表繳還聘函。段祺瑞執(zhí)政府致函內(nèi)務部,要求停止點查。李石曾不允,宣布按期開始點查(后因警察未到推遲一日進行)。清室善后委員會在清室代表缺席、合法政府反對的情況下啟動了接收故宮這項規(guī)模浩大的工程。修正“清室優(yōu)待條件”是否符合法律程序?楊天宏先生做了迄今為止最透徹的分析(詳見《“清室優(yōu)待條件”的法律性質(zhì)與違約責任——基于北京政變后攝政內(nèi)閣逼宮改約的分析》,載《近代史研究》,2015年第1期,37頁至57頁)。但是從結(jié)果來看,接收故宮確確實實是一項偉大事業(yè)的開端。

1925年9月29日,李石曾召集開會,議決通過故宮博物院臨時組織大綱及故宮博物院董事會名單,董事會由嚴修、盧永祥、蔡元培、熊希齡、張學良、張璧、莊蘊寬、鹿鐘麟、許世英、梁士詒、薛篤弼、黃郛、范源濂、胡若愚、吳敬恒、李祖紳、李仲三、汪大燮、王正廷、于右任、李石曾等21人組成,李石曾為董事長。又設臨時理事會執(zhí)行全院事務,有理事9人,他們是李石曾、黃郛、鹿鐘麟、易培基、陳垣、張繼、馬衡、沈兼士、袁同禮,下建古物館、圖書館。除了黃郛和鹿鐘麟,其他幾位都與博物院的日常工作相關。李石曾擔任理事長,易培基任古物館館長,陳垣任圖書館館長。應該注意的是張作霖不認可黃郛內(nèi)閣,自然也反對李石曾一手包辦的清室善后委員會(以及背后的馮玉祥)接管故宮,但是此時李石曾請張學良和他的高參胡若愚任董事,說明雙方的關系不再緊張。他們究竟如何達成默契就無法探知了(國民黨政府在北伐勝利后的1928年10月組成新的故宮博物院理事會,任命理事27人,推舉理事10人,此時張學良還沒有“易幟”,但是他和胡若愚都是推舉理事。國民黨政府還是在暗暗“做工作”)。

兩個星期不到,故宮博物院就正式開幕了,當時未設院長一職。從整個過程來看,李石曾的主導作用是不容否認的。黃郛夫人沈亦云在《亦云回憶》初稿講到1925年夏闔家去見嚴修(嚴范孫),后者對驅(qū)逐清室出宮是有保留意見的:

在此以前六七個月,為溥儀出宮,組織清室善后委員會,以清室近支人員和民國共同組織,劃分清室和民國公產(chǎn)與私產(chǎn),屬于民國者即后來的故宮博物院。這件事,開會通過,明令執(zhí)行由攝政內(nèi)閣。清帝出宮后,即貼上國務院封條,以昭慎重。攝閣是膺白所主持,但奔走此事和組織善后委員會,和人選,系李石曾(煜瀛)先生的努力。最初有人想到范老是雙方所信服,擬請范老主持,范老不允,我看見范老復石曾先生信的,款稱世仁兄,信說:人各有志,毋相強也。汪伯老[按指汪伯唐]在事先得風聞,曾來信勸膺白,但我不記得范老有信,后亦從不提此事。(沈云龍編著《黃膺白先生年譜》,聯(lián)經(jīng)出版事業(yè)公司,1976年,246頁)嚴修和汪大燮都是故宮博物院董事,但是他們在李石曾組建清室善后委員會時都想與之保持距離。

故宮博物院在1925年10月10日舉行開幕典禮,由莊蘊寬主持。李石曾報告籌備經(jīng)過后,首邀黃郛演說。黃郛把博物院的命運與民國相聯(lián)系:“今日開院為雙十節(jié),此后是日為國慶與博物院之兩層紀念。如有破壞博物院者,即為破壞民國之佳節(jié),吾人宜共保衛(wèi)之。”(沈云龍編著:《黃膺白先生年譜》,聯(lián)經(jīng)出版事業(yè)公司,1976年,上冊,234頁)故宮博物院的存在已高度政治化了,而這是一個象征性的儀式。段祺瑞沒有出席這一隆重的典禮,他不會受到邀請。在故宮博物院的歷史上,還沒有來自外部的破壞者。

故宮博物館真正對外開放,其實并不是在1925年的雙十節(jié)。清室善后委員會1925年春印行一份英語公告(GUIDETOTHEIMPERIALPALACE,BULLETINNO.1CENTRALPALACE),寫明博物館開放的時間為1925年4月12日。

清室善后委員會的接收工作尚未告竣,不斷有人要求訪問,其中不少應該是外國人士。公告說明,從1925年4月12日開始,故宮對外開放,參觀時間是星期六、星期天下午1點到6點,下午3點游客停止入內(nèi)。入場券可在登記處購得,門票一元一張,兒童也憑票入場。長官的侍從、衛(wèi)兵,老爺?shù)母?、仆人,都必須購票。二十人以上團體需預先向委員會申請,以半價票入內(nèi)。當時的參觀路線是從神武門之內(nèi)的順貞門進出(詳見下圖)。還有一些有趣的注意事項,也是從中文翻譯的:不許攜帶手杖和照相機;不許走出游覽線之外參觀;不許碰觸或移動任何宮內(nèi)之物;不許拆毀圍欄和鐵絲網(wǎng);不許抽煙、吐痰;不許撕下門窗上的格柵和糊紙;不許攀折樹枝和花朵。(前幾年的首都機場里還有“做一個文明的北京人”的英譯。)當時還有一條現(xiàn)在看來難以理解的規(guī)定:入口處查驗門票,參觀完畢門票收回。門票當日有效。

從此參觀故宮博物館就成為京城民眾和外地來客的一件大事。但是更多的人還是想看看昔日皇帝生活起居的地方,所謂的“博物展出”反而居于次要的地位。也有人對故宮有所忌憚,比如黃郛。沈亦云在回顧這段歷史時顯得格外小心,她強調(diào)黃郛去博物院三次,她都在場:“膺白對故宮,除溥儀出宮時,國務院的封條及以上決議,及介紹前北平圖書館館長袁守和(同禮)先生參加整理故宮書籍,其他善后委員會之人選,博物院之組織等等,均不與聞。博物院成立以前,我們都未到過其地,其后去過三次,我皆同往。第一次即馬文[即馬衡紀念黃郛文章]所記開幕典禮。第二次系應請柬參觀,瀏覽一周。……第三次系關稅會議時招待外賓茶會,我們只應酬而沒有陪同參觀。”(沈亦云《亦云回憶》,第2版,傳記文學出版社,1971年,211頁)從魯迅的日記、書信中看不出他曾前往故宮博物院參觀。

二、魯迅的憂慮和“公共的東西”

魯迅1924年10月28日作《論雷峰塔的倒掉》,11月3日交孫伏園,在《語絲》創(chuàng)刊號(1924年11月17日)發(fā)表。孫伏園為這份新的刊物組稿時,正值黃郛內(nèi)閣準備以民國的名義占有故宮,此舉在旁人看來,有攮奪財物之嫌。如由奉軍或段祺瑞執(zhí)政府主持接管清宮一切事務,力主溥儀出宮的馮玉祥以及黃郛內(nèi)閣諸閣員,恐怕就要抗議了。問題的實質(zhì)并非從所謂的“共和”、“反帝制復辟”的“大義”而言是否應該收回故宮,而是由誰來辦理。假如有著“三造共和”美譽的段祺瑞主持清宮接收,清室善后委員會勢必施展各種手腕反對。魯迅所說的“鮮明好看的旗子”還是遮不住主事者的權(quán)欲和私心。

《語絲》創(chuàng)刊號上三篇文章都以簡單的反帝制、支持共和的“大義”來歡呼遜帝被逐,最長的就是錢玄同《恭賀愛新覺羅溥儀君遷升之喜并祝進步》一文。該文作于11月6日(11月5日之前曾聽聞消息?),作者還為廢除帝號的溥儀設計好了名片,正反面均在文中刊出,最引人注目。錢玄同在文中甚至交代,此事因馮玉祥、黃郛、鹿鐘麟和張璧“依了李石曾先生等明白人的建議”,才得以做成[《語絲》,第1期,第5版。顧頡剛1924年11月6日的日記里有這樣一條記載:“清室宣統(tǒng)帝于昨日被迫出宮,去帝號,此事系石曾先生向政府建議者。所遺下之物件擬組織委員會清理保存之。此事手段太辣,予心甚不忍。”見《顧頡剛?cè)沼洝?,臺北聯(lián)經(jīng)出版事業(yè)公司,2000年,第1卷,550頁。李宗侗也強調(diào)驅(qū)逐溥儀出宮“系李石曾先生及一部分學術界人所主張者”。見《李宗侗自傳》,中華書局,2010年,147頁。但是馮玉祥在張勛復辟時就“曾令炮轟紫禁城,因段祺瑞力阻,未能如愿”。他接著通電呼吁取消清室優(yōu)待條件。鹿鐘麟回憶溥儀出宮的文章第二部分小標題即為“馮玉祥決定廢除‘小朝廷’”。見《驅(qū)逐溥儀出宮始末》,載《天津文史資料選輯》,第4輯,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100頁。這次事件的政治后果是當時參與者未能考慮的]。有人反對修改優(yōu)待條件,《語絲》(如第4期)即予以痛斥,不管是遺老、外國傳教士(如李佳白)還是日本京都帝國大學維護“王道根基”的佐木亮三郎等三位教授。

魯迅對清室,絕無一點好感,但是他對清室善后委員會的社會責任感和公共精神是放心不下的。他的《再論雷峰塔的倒掉》在這特殊的背景下發(fā)表,另有深意。有的人讀了,會很不舒服。前后兩篇論雷峰塔的文章表達了兩種心境。魯迅在第一篇主要表示,法海和尚把白蛇娘娘鎮(zhèn)在雷峰塔下,自己早就希望它倒掉。老百姓的同情心都在受壓迫者一邊,現(xiàn)在塔已坍塌,白蛇娘娘終于解放,應該慶賀。但是魯迅在1925年2月初再寫雷峰塔的倒掉,完全變換了視角,生出無限的憂慮。在后者,他更關心中國人如何對待公共財物,這是魯迅與其他公開聲援政府(黃郛內(nèi)閣)的《語絲》作者非常不一樣的地方。“豈但鄉(xiāng)下人之于雷峰塔,日日偷挖中華民國的柱石的奴才們,現(xiàn)在正不知有多少!”請看這些例子:“龍門的石佛,大半肢體不全,圖書館中的書籍,插圖須謹防撕去,凡公物或無主的東西,倘難于移動,能夠完全的即很不多。但其毀壞的原因,則非如革除者的志在掃除,也非如寇盜的志在掠奪或單是破壞,僅因目前極小的自利,也肯對于完整的大物暗暗的加一個創(chuàng)傷。人數(shù)既多,創(chuàng)傷自然極大,而倒敗之后,卻難于知道加害的究竟是誰。”這段文字里的“完整的大物”用得巧妙。當時北京文化界人士,不論政見如何,最關心的“完整的大物”是什么?

這篇批判“寇盜式的破壞”和“奴才式的破壞”的文章,連中學生也熟悉,但是作者真正的意圖,近幾十年來的無數(shù)讀者中怕是無人領會(或為妄議,請專家指正)。文末的警告特別尖銳:“應該留心自己墮入后兩種。這區(qū)別并不煩難,只要觀人,省己,凡言動中,思想中,含有藉此據(jù)為己有的朕兆者是寇盜,含有藉此占些目前的小便宜的朕兆者是奴才,無論在前面打著的是怎樣鮮明好看的旗子。”(《語絲》,第15期,第2版;《魯迅全集》第1卷,204頁至205頁)魯迅如果說出旗子上的內(nèi)容,不免太直露,而且會得罪很多人,甚至是與自己大致同屬一個營壘的人。當時“鮮明好看”的口號,不外那些民國、共和等“政治正確”的高調(diào)。鄉(xiāng)下人把雷峰塔的磚拿回家,純是為自己家保平安,沒有什么大道理。而現(xiàn)在那些偷挖中華民國的柱石的寇盜、奴才,卻是懂得假借大義的。

發(fā)生在兩篇文章之間最重要的事件即清室善后委員會的一系列活動。社會上有一些不利于馮玉祥及其部下的“謠傳”,以吳瀛的話來講是清室舊臣的“誣蔑栽贓”,魯迅自有他的判斷。1925年1月21日、22日,故宮還發(fā)生一件怪事:清室出宮時未帶御寒用品,于是兩方商定,耆齡帶隨員到宮內(nèi)酌量取出一些私人用品。當時清室善后委員會成立一個小組(莊蘊寬為組長,吳稚暉、吳瀛等人為組員),制訂了嚴格程序,有專人負責登錄、寫票、貼票、事務記載、拍照,易培基是監(jiān)視部負責人。警察廳、內(nèi)務部派代表參加。耆齡等人回宮取物是有固定地點的(養(yǎng)心殿后面的燕喜堂廊上),照理不難管理。吳瀛第一天不在場,據(jù)說清室方面人員“乘勢搶取許多乾隆瓷器以及仇十洲畫等類,委員沒有許可”。既然如此,第二天應該采取防范措施。上午吳瀛在場,秩序混亂,據(jù)說清室人員哄搶貂皮天馬等珍貴皮貨,在軍警干涉下“方才一哄而散,滿載而歸”。按理此項工作要到下午才結(jié)束,可是吳瀛卻寫道:“下午如何,我也就不知道了。”(吳瀛:《故宮塵夢錄》,紫禁城出版社,2005年,49頁。)但是吳稚暉在這個月下旬《民國日報》上連載的文章《溥儀先生》說明,那兩天他充任物品點查員,“親手遞過,一一唱交”(同上,52頁)。究竟誰在哄搶?

魯迅長期擔任教育部僉事、社會教育司第一科科長,負責圖書館、美術館和博物館方面的事務,參與很多具體的工作。古物在交接的時候最容易引發(fā)當事人的“貪情欲望”,他是十分清楚的。

魯迅要比錢玄同世故得多。他在1913年1月18日的日記里記述:“午后往留黎廠書肆,見寄售敦煌石室所出唐人寫經(jīng)四卷,墨色如新,紙亦不甚渝敝,殆是羅叔蘊輩從學部竊出者。每卷索五十金,看畢還之。”[《魯迅全集》第15卷,45頁。羅叔蘊即羅振玉。據(jù)周常林先生查考,魯迅指責羅振玉竊取從甘肅運往北京學部(1912年改為教育部)的敦煌遺書,“有失武斷”。見《羅振玉與學部藏敦煌文獻》,載《敦煌學輯刊》,2010年第4期,176頁]中國官紳中有“有骨董欲的人”手不干凈,魯迅是深有體會的——雖然他這次對羅振玉不公平。魯迅在傅增湘任教育部總長期間(1917年12月至1919年5月)曾奉命整理過“大內(nèi)檔案”(即所謂的“八千麻袋事件”),將原存孔廟敬一亭的麻袋二十個搬到西花廳查看、整理,教育部幾位級別較高的官員會把放在桌上的檔案拿到別的房間里檢視,“等到送還的時候,往往比原先要少一點”[當時的整理者比較看重殿試卷(宋版書頁以外),名次越高越好。檔案中很多雜件的史料價值其實遠在這些試卷之上]?!墩勊^“大內(nèi)檔案”》一文作于1927年12月24日,魯迅在篇尾寫道:“中國公共的東西,實在不容易保存。如果當局是外行,他便將東西糟完,倘是內(nèi)行,他便將東西偷完。而其實也并不單是對于書籍或古董。”(《魯迅全集》第3卷,588頁至591頁)經(jīng)亨頤在國民黨政府北伐勝利后提議廢除故宮博物院,不為無因。

魯迅說的“公共的東西”其實就是拉丁文“共和國”(respublica,由res[東西]和publica[公共的]兩詞組成)的本意。“公共的東西”容易“糟完”、“偷完”,民國作為“共和國”的命運不難猜想。當時在中國興辦公共事業(yè),有難以想象的困難,主要因缺少對公家財產(chǎn)的愛護與尊重。陳獨秀痛惜國人缺少“公共心”,這是五四時期常見的論調(diào)。章士釗在《國家與責任》一文指出一個現(xiàn)象:“語云: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國而以鉤為喻,貨之之意尤顯。漢高帝曰:某業(yè)所就,孰與仲多。黃梨洲謂為逐利之情,溢之于辭。大抵以國家為逐利之資,實吾國數(shù)千年來治亂興亡之恒軌,無可諱也。以是人之為國宣勞,謂之與人家國事。為國盡瘁,謂之食人之祿,忠人之事。岳飛所謂精忠報國,義實同于為君復仇。”(《章士釗全集》,文匯出版社,2000年,第3卷,104頁)魯迅告訴日本同學,中國最大的生意經(jīng)就是“造反”,同樣道出“貨國”的意思。

最后還要說一說故宮博物院一直得到各種捐助,其中不少來自國外。1930年,美國洛克菲勒基金會捐資5000美元維修慈寧宮花園,但是該會董事長約翰·D.洛克菲勒二世在收到院長易培基感謝信后回信道:“鄙人前游歷貴國,目見各處廟宇規(guī)模偉麗,年久失修,不禁酸鼻。鄙見以為如貴國人民倘不知愛護偉大之建筑,等與外國人民做注重,深恐貴國建筑精華不久完全朽壞,不勝可惜。”(轉(zhuǎn)引自鄭欣淼:《鋼和泰與故宮博物院》,載《中國文化》第41期,239頁)最后這一句話無非是說,不要再伸手要錢了,下不為例。如果中國人身上都露出“藉此據(jù)為己有”和“藉此占些目前的小便宜”的朕兆,怎么可能養(yǎng)成熱心公益、捐助博物館的習慣呢?不肯自己承擔起維護古建筑的責任,一心指望外國人出資,自然讓人小看。好在這樣的時候一去不復返了,今日的故宮博物院就是最好的見證,“公共的東西”得到了真正是無微不至的愛護。

故宮博物院的故事是一個講述“公共心”發(fā)育成長的故事,中國人民在管理公共事業(yè)方面取得的巨大進步讓人欣慰,讓人驕傲。感謝差不多百年來所有為了維護故宮、服務社會盡了一份心力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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