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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青銅劍該獎勵多少

來源:21世紀經(jīng)濟報道 作者:詹皓 2014-11-29


陜西丹鳳縣一位青年上交其撿到的戰(zhàn)國青銅劍

陜西丹鳳縣一位青年上交其撿到的戰(zhàn)國青銅劍,文物部門只給了500元獎勵,此事被媒體狠狠地關(guān)注了一把。質(zhì)疑者大多針對文物部門給的獎勵過小,認為此舉被放大后,不利于文物的征集和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

國家有相關(guān)的法律規(guī)定,地下文物均屬于國家,撿到后上交者,可給予適當獎勵。大家的矛盾焦點在“適當”兩個字上面,人們幾乎眾口一詞地認為,500元獎勵,對于一把戰(zhàn)國青銅劍來說,太少了。

那么,你認為文物部門該獎勵多少,才是適當?shù)哪兀繉τ谶@個問題,幾乎所有的評論都莫衷一是。你如果認為國家該定一個比例,根據(jù)上交文物的估價,獎勵一定比例的金額,還是認為“適當”就是根據(jù)文物級別,讓相應文物主管部門按級別給予獎勵,但至少應該明碼標價。所有這些論點,可能都有人同意,但大家在無意間都把文物給物化了,忽視了文物非物質(zhì)的一面。

文物的確是物,但它更是中華民族精神的象征,凝結(jié)著無數(shù)代人的共同情感,文物并不都能以價格論價值,因為更多的文物從外形和材質(zhì)上看,可能并不完美,甚至殘缺,其價格也并不高,但它卻承載著歷史的記憶,顯示著沉甸甸的價值。

所以你說什么是“適當”,對于物化的社會環(huán)境,以及物化的人心來說,沒有“適當”。如今,大家都在起哄般地議論著這把青銅劍是不是該上交,更有甚者認為,早知道只有500元獎勵,不如留在手上玩玩,甚至還有危言聳聽的推斷,認為假如文物部門如此獎勵,人們不如把文物倒賣給販子了。

真是一個時代就有一個時代的論調(diào)。如果時間倒推60年,那時候,誰撿到文物,上交還來不及,那時候好些個文物販子都被抓了起來,藝術(shù)品完全沒有市場,要文物做什么;如果時間倒推四五十年,那時候,誰家有文物都睡不著覺,要么自己毀掉,要么被抄家抄掉,文物等于燙手山芋。

時代變了。文物部門用計劃經(jīng)濟年代的方式來對待撿到文物上交者,這固然有問題,但眾口一詞地物化文物,同樣有問題。今天,并不是國力強了就應該到處去高價買回流失海外的中國文物,對于這個問題,國家文物部門早就有態(tài)度:不贊成高價買回,應該盡量追索。

對于地下文物,其實,大家心里都明白,偶然拾到一把戰(zhàn)國青銅劍,就算你認為獎勵太少,選擇不上交,偷偷留在家里玩,對于毫無研究、并不真心喜愛的人來說,有什么樂趣可言?如果悄悄轉(zhuǎn)手賣給販子,那就違反了文物法。

不是我境界高,如果是我撿到了文物,不但立刻上交,還謝絕任何物質(zhì)獎勵,我要你文物部門“適當”宣揚我的行為,把我的名字在各種途徑進行褒獎、宣傳,這是我一生中的閃光點,可以往家譜上謄的事,不要說比500塊,甚至比5萬、50萬都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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