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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扒糞”與生命倫理底線

來源:廣州日報 2011-06-19

撰文:老言 策劃:黃頌豪

2011年廣州美術學院本科畢業(yè)創(chuàng)作展上,學生劉璐潔展出了35具流產(chǎn)后未發(fā)育成熟的人體胚胎標本,當場有人熱議并爭論,并馬上引起新聞界關注,有人贊成,有人反對。

贊成者包括指導學生創(chuàng)作的老師,認為只要胚胎來源合法,可以作為創(chuàng)作素材嵌進作品中 。反對者大致有兩方面意見,一是從專業(yè)角度評價,認為所謂藝術,不管如何,還是必須包含某種“制作”成分,“現(xiàn)成品”挪移過來,以“裝置”名義推到觀眾面前,對美術專業(yè)的技術性質會構成威脅,有取消藝術作一門“手藝”之專業(yè)的嫌疑。二是從倫理評判,認為作品有違人倫道德。

第一種意見由來已久,持續(xù)了將近一個世紀。1917年,先鋒藝術家杜尚把一只現(xiàn)成的小便池作為他的作品送進展廳,并起名為“泉”。此舉馬上引起至今都沒有平息的爭論,焦點一直集中在對藝術的定義上。人們發(fā)現(xiàn),杜尚用一種極端的方式,把藝術定義的曖昧與猶豫給揭示了出來。

1964年,美國波普藝術家安迪·沃霍爾把三只“布里洛”產(chǎn)品的包裝紙盒子堆疊在一起,作為其作品送進展廳,起名叫“布里洛的盒子”。此舉同樣引起極大非議。在美國藝術批評家丹托看來,這件事標志著“現(xiàn)代主義藝術的死亡”,從此以后,我們將進入“后藝術”時代,在這樣一個時代,人們不再爭論“什么是藝術”,而是爭論現(xiàn)成品與藝術品的區(qū)別在那里,為什么、以及在什么條件下,由什么人出手,可以把毫無價值的現(xiàn)成品變成價格昂貴的藝術品。

也就是說,丹托試圖回答,為什么由安迪·沃霍爾拿著亂七八糟的什么狗屁箱子就成了藝術,而普通人卻不行。

我想我們不必討論以上爭論的結果,因為沒有結果,人云亦云,各取所需。這兩件事、倒是清楚地表明,除非出于某種現(xiàn)實目的,被命名為“藝術”的當代表達已經(jīng)變得幾乎沒有任何邊界。這一點當然也引發(fā)了藝術教育的長遠危機,使藝術的技巧傳授面臨著日益嚴重的挑戰(zhàn),而藝術的觀念教育,因為手段多變,更因為顛覆成為藝術界的日常的“意識形態(tài)”,所以也常常落空,使藝術無法傳授。

不過,拋開上述沒有結果的爭論,支撐當代藝術之價值的,倒是蘊含其間的一種“社會性”,并因其所用材料的直接,比如像這一次,用流產(chǎn)后的人體胚胎,所以引發(fā)重大反響,而突顯其獨有的意義。

這一類作品,有時覺得頗像傳媒中的“扒糞新聞”,以揭露為目的,或可稱之為藝術“扒糞”。從這一點來看,我以為要給劉璐潔的作品以正面評價:她通過這樣一種極端的方式,表達了對女性身體的傷害,這一傷害,在世界范圍內,可能是最為驚人而又長期被掩蓋起來的。

在我看來,沒有什么比這更能傷害女性的身體了,而流產(chǎn)只是傷害中的一個組成部分,一個恰當結果而已。我馬上想起的與之有關的新聞是“邵氏棄兒”,其中的驚心動魄,足以讓世人的想象力枯萎。

問題在于倫理。放肆的藝術表達究竟是否應該把握一條倫理底線,一旦觸犯這底線,作品本身的問題是否還屬于藝術范疇?

若干年前,年輕藝術家朱昱展出了他的作品“吃嬰”,藝術家真的在現(xiàn)場像吃西餐那樣去肢解一具死嬰。作品馬上引起各方非議。后來英國BBC介紹這一作品,在播出之前先行發(fā)表了一份聲明,表明電視臺反對這樣的一種生理化的“冷酷”表達,只是出于“藝術自由”的理念,才予以傳播?,F(xiàn)在看來,反對“吃嬰”的倫理理由還是比較充分的,可能作品涉及棄嬰這一類社會現(xiàn)象,但現(xiàn)場感的確過于可怕、丑惡甚至冷漠,令人無法為之辯護,致使“藝術自由”也變得蒼白。

我注意到劉璐潔在回答記者時的辯護,她并不認為這些胚胎“丑惡”,相反,她認為,作為生命的一種遺存,本身具有美的性質。她強調說,對于展出的胚胎,已經(jīng)從審美角度做了甄別與選擇,所展出的胚胎是“完整”的,無懈可擊。

這一辯護沒有普遍性,但因為審美本身就沒有普遍性,代際之間的趣味差異極大,有時甚至會水火不相容,除非把審美變成大一統(tǒng)的意識形態(tài),否則只能聽之任之,彼此寬容。

從這一點看,作者的辯護還是可以成立的。至于在涉及生命隱私方面,劉璐潔強調說,她是用合法的方式取得胚胎的,只是,出于某種不便言明的原因,她不愿披露這“合法”方式的具體內容。

問題的復雜性就在這里了,因為胚胎是流產(chǎn)的結果,從宗教角度看,每一個胚胎都是一個已經(jīng)成形的完整生命體,與其“父母”相關,展出這樣的生命體,究竟是否符合生命倫理的規(guī)范,公眾與社會肯定有不同、甚至對立的看法。又因為生命倫理與每一個體密切相關,是生命教育的基礎,并不能因為看法不同而忽略不計,所以對劉璐潔作品的分歧就無法模糊處理。

這就帶來了一個悖論:遵從生命倫理原則,人體胚胎不應展出;遵從藝術自由原則,尤其聯(lián)想到作品所針對的社會問題的嚴重性與普遍性,作品又應該展出。兩者之間如何協(xié)調,能否統(tǒng)一,似乎難以有終極的結論。

末了,我想起一些參與報道汶川大地震的從事新聞攝影的媒體朋友,他們告訴我,當親臨災難現(xiàn)場,目睹人類悲劇的慘狀后,自發(fā)地認為,某種過于殘酷的現(xiàn)場照片不能發(fā)稿,因為要尊重死者,他們不愿意把自己不幸死去的樣子公之于眾。今年日本大地震,慘狀肯定空前,但日本媒體基本上沒有予以報道。人們在驚嘆日本民族的冷靜與秩序之外,對日本媒體的這一整體表現(xiàn),留下了深刻印象。

這說明生命倫理的重要性與脆弱性,很多時候甚至比藝術自由更需要仔細維護。

所以,至少我希望年輕的藝術家在進行極端的藝術表達時,能夠多少對媒體的這一現(xiàn)象有所考慮,因為倫理問題絕非兒戲,尤其是生命倫理,關乎人類價值的根本。
 

 


【編輯:霍春?!?/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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