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盛產(chǎn)竹子,尤其在南方,更是竹的淵藪。“葉森散以翠錯,莖鮮修而瓊潔”(唐·吳筠《竹賦》)。竹,給人以消魄的美感;竹,又以虛心高潔的品格,備受中國歷代文人雅士的推崇,成為文人墨客吟詩繪畫的對象,也直接催生了竹刻藝術。
根據(jù)古代文獻記載,早在西周時期,已經(jīng)有了竹刻。主要形式是竹笏和竹簡。竹笏,又稱手板,用于君臣會見,以竹片制成。由于官員品級不同,所持笏的材質也有差別,諸侯以象牙制成,大夫以竹片制成,笏上刻有紋飾,大夫使用的竹笏是早期的竹刻藝術品。竹簡是用于記事作文的主要載體。1972年,山東出土的《孫子兵法》竹簡就是重要的實物。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初,在湖北江陵拍馬山第十九號戰(zhàn)國墓出土了一件《三獸足竹卮》,這是迄今發(fā)現(xiàn)的中國現(xiàn)存最早的竹刻品。湖南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中,出土的一件在柄上刻有走龍圖文的竹勺,刻紋細致,走龍式樣與西漢時期的龍紋吻合,已具備了竹刻工藝品的初始特征。
宋代郭若虛的《圖畫見聞志》和元代陶宗儀的《輟耕錄》中,記載過唐、宋時期的竹刻藝術,但傳世器物和知名刻工則很少。據(jù)有關文字記載,唐代藝人曾把詩人杜甫的《從軍行》詩意圖畫,鐫刻在一根較粗的竹筆桿上,“人馬毛發(fā),亭臺遠水,無不精絕。”日本正倉院藏有唐《留青仕女花鳥尺八》,雕有仕女、樹木、花卉、鳥蝶等紋飾,足見唐代的竹刻已趨藝術化。
較之其它藝術門類,竹雕始終以低調而小眾的姿態(tài)存在于歷史中。竹雕藝術作為一種獨立的藝術門類,則要到明代才正式登場。
明代中期,竹刻藝術興盛起來,根據(jù)地域和技法方面的不同分出金陵、嘉定兩派,并產(chǎn)生了一批有詳細記載可考的竹刻名家——金陵(今南京)人濮仲謙擅淺雕,開創(chuàng)金陵派;嘉定人朱松鄰另開蹊徑,以深刻的刀法創(chuàng)立了嘉定派;明末清初,又出現(xiàn)以留青技法揚名的浙江嘉興人張希黃。
直到今天,竹雕仍然是生機盎然的民間工藝。相對于其他門類的竹制品,竹雕的裝飾意味勝過實用價值,是千百年來的匠人們借由竹材的有限天地,相互競美爭奇的一種藝術表現(xiàn)。無論是與其他竹制品相比,還是較之更為普及的陶瓷、織錦,它都居于“小眾”地位。但竹雕的美集結了中國人獨有的愛竹情懷、生活哲理、文人雅趣和精工巧思,因此,雖有人說竹雕是小品,但可以肯定的是“雖小道,亦有可觀焉”。
顧名思義,筆筒用來放筆,詩筒用來放詩稿,香筒放香。從“筒”字的結構便可以看出,這是竹子的天然功能。焚香、寫字、畫畫、作詩,幾截長短肥瘦各不相同的竹莖便勾勒出古代文人的生活圖景。
竹節(jié)表面平滑光亮,又可像手卷一樣安排畫面,便于創(chuàng)作。竹刻筆筒大量出現(xiàn)于明代,當時的文雅之士以樸素自鳴清高,因而光素竹制筆筒大行其道。萬歷之后,竹刻筆筒體形漸大,選材亦漸厚,雕刻風格由淺浮雕變?yōu)楦吒〉?,再由高浮雕變?yōu)殓U空,露出主題景物,達至圓雕效果。清代早期開始流行“薄地陽文”。透雕筆筒,似不復見。清代中期,筆筒體形更大,而且刻工較深。清代晚期體形漸又縮小,而雕刻以淺浮雕或陰刻為主。清末光緒、宣統(tǒng)間,才有大量留青筆筒出現(xiàn)。
清人筆記常有提及竹刻“詩筒”,而傳世“詩筒”則不為多見。那時候的文人雅士可用詩筒傳遞詩稿,往來賡唱。從筆記中可以得知,詩筒用以存放詩稿,是古代文士出行時攜帶的文具,詩性一發(fā)即可記錄詩稿。
香筒是一鏤空竹管,上下鑲有木蓋,是明代至清中期常見的器物。其用法應為將線香插入香筒木造底座中央的小孔,再蓋上竹筒及木蓋,香煙自然從鏤空部分溢出。明初香筒題材以螭龍紋為多,風格較為樸素。清初香筒紋飾題材以民間故事為主,富民間生活氣息。雍正以后,香筒刻工力求繁密精巧。清代晚期,香筒可能為香爐所代替,而晚清竹雕香筒,則極為罕見。
由于竹材的限制,竹雕體積普遍偏小,適合置于案頭。明代竹雕陳設以仙佛造像為主,清代以后品類較為豐富,有佛手、如意等代表民間習俗或吉祥寓意的樣式,宮廷中興起制造竹刻仿古銅器陳設之風。中國近現(xiàn)代繪畫大師齊白石好竹雕,牧童與牛的題材源于他童年的記憶,反復雕刻了許多次。
明代竹雕陳設以仙佛造像為多,清代以后品種較為豐富,有佛手、如意、山子、禾蟹、蟾蜍、動物、果子等,式樣繁多,而嘉定竹刻則以刻竹蟹及蟾蜍最為自豪。
清代中期,歷乾隆一朝,宮中制造竹刻仿古銅器陳設用具甚多,有尊、瓶、盒、鼎等。制工精巧絕倫,富宮廷風格,非常華麗,與當代“文人派”刻竹風格各有千秋。
臂擱是古人寫字時墊在手腕下的東西,亦稱“秘閣”,功能類似于今天的鼠標墊。它一方面能讓人在寫大字時,將手放在臂擱上從而多出回轉運作的空間;另一方面,在寫好的字上面放好凹面向下的臂擱,可以避免手壓到墨未干的字跡。
實用的臂擱底部有四角,多有小足,可以減少臂擱的觸紙面積。清代的牙雕臂擱多沿襲此制,而竹雕臂擱罕見有小足者。明代的竹刻臂擱大部分為素工,所以留存很少。清宮所制的牙雕臂擱背面多有高浮雕山水人物圖樣,四角大多有小足,而清代的竹臂擱,背面例為光素,清末民初,才見有背面刻紋的竹臂擱。
竹黃即竹之內(nèi)皮,淺黃色,色澤光潤,類似象牙。通常以木做胎,將經(jīng)過處理的竹黃片貼在器物上。
竹黃工藝的歷史并不久遠,始創(chuàng)于湖南邵陽地區(qū)。器物表面呈鵝黃色,清淡幽雅,大多為光素,很少有紋飾。清代時,浙江一帶有人到湖南經(jīng)商或游覽時覺得此種器皿清雅實用,于是召集了一些人去學習,同時買回一些器物作為樣品試做。在制作過程中,嘉定竹人將學來的貼黃技術加以改進,在器物貼黃的表層輔以精美的紋飾,使之完全藝術化,自此竹黃工藝的聲譽日漸提高。
竹黃這種民間工藝品原在浙江、湖南一帶流行,并沒有作為地方物為貢入皇宮內(nèi)廷。后來,乾隆帝前后六次南巡,發(fā)現(xiàn)了這種工藝品,甚為喜愛,遂命地方上作為物每年向皇宮進貢。當時民間的貼黃器在造型、花紋裝飾上都比較簡單,而進貢到宮廷內(nèi)的器物卻是精美異常。至于圖紋裝飾上更是精工細作,遠非民間器物可比。
這類竹黃仿古器物作品雖不多,但品種較為齊全,不僅有鼎,還有觚、爐、瓶等,件件皆是精工細作。除仿古作品外,在其他造型的作品中,那些文房用具以及陳設、文玩器皿等,也均富麗精巧,使人百看不厭。
[資料來源·黃玄龍《嘉定竹刻海外遺珍》、中國臺灣國立歷史博物館《雕刻之珍—明清竹刻精選》] [原刊于芭莎藝術2014年4月·古典寶笈第三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