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警方偵破一起刑事案拘捕一名嫌犯時,意外發(fā)現(xiàn)他家里堆滿各種文物,總值高達2億元。疑犯坦承文物都是從貪官家盜得,因他們的財產(chǎn)多受賄得來,不敢報案,但是,他從不偷窮人財物。
這名驚天大盜名叫王 俊 才,今年32歲,是山西太原婁煩縣居民,因一起綁架不遂案,今年4月被縣公安抓獲。公安在他家搜查作案用的步槍時,意外發(fā)現(xiàn)他家里堆滿文物。各式各樣文物和收藏品擺滿兩個柜,包括瓷瓶、陶罐、青銅器共20件,6幅字畫及大量古錢幣,估價達2億元。
“我這些文物,大多來自官員家。”在看守所錄口供時,王 俊 才宣稱自己從不偷窮家,只偷官家。他指出北京的官員家里文物最豐富,上海其次。他又指煤業(yè)老板有錢但是沒文化,所以家中文物少,高官多文物,現(xiàn)在官場送禮都不送錢,改送文物了。
王 俊 才又描述,犯案的最佳時間是天黑剛亮燈時,夏天在晚上七八點時,冬天則是五六點時,這些時候官員多在外應酬,短期內(nèi)回不來。
驚天大盜口供披露后,被網(wǎng)民瘋狂傳貼。有人贊他“盜也有道”,是“當代俠盜”;也有人建議“反貪局應讓他為反腐敗發(fā)揮更大作用!”
【編輯:李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