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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貼金”為“形象工程” 再好的理由都是借口

來源:新華網 2010-01-21

這是1月12日在鄭東新區(qū)拍攝的正在建設中的雕塑《金色的夢》

 

  河南鄭州市一座在建雕塑“金色的夢”,地方政府將投資貼1公斤重、價值22萬元的金箔。消息一出,引起軒然大波。鄭州市城市雕塑建設項目部有關人員給出的解釋,則顯然難以服眾。

 

  說雕塑能夠“體現(xiàn)城市品位和精神風貌”,也許并不無道理。但一個城市的“品位和精神風貌”與民生的改善相比,孰輕孰重應不難判斷。2008年以來,鄭州市政府投資6000多萬元,集中建造了23座城市雕塑。而截至2009年4月,鄭州市城市低保、農村低保、五保對象為16萬多人,而農村低保對象救助人數(shù)僅占農業(yè)人口4.5%——這一比例低于全國農村低保覆蓋率。此外,城市的交通、服務、環(huán)境等諸多方面也肯定還有應該提升和改善的空間。在這種情況下斥巨資打造城市雕塑并貼上昂貴的金箔,這一做法是否脫離國情、市情、民情?城市的“品位和精神風貌”,又如何能夠依賴“貼金”的雕塑予以提升呢?

 

  說雕塑建設有“合法的程序”也并不能作為理由。事實上,在市民指出公示中沒有提到要貼多少金,并由此質疑政府信息公開“走過場”時,恰恰應該反思這種程序為何沒能體現(xiàn)民意。公共財政管理如何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如何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jiān)督權,值得認真審視。

 

  至于說“不貼金不足以展示藝術效果”則顯得荒唐。如果一件雕塑要靠“硬通貨”的貼附,那么其增加的是“價值”,則未必是“藝術價值”。

 

  事實上,透過種種華麗的借口,很多百姓直接稱“雕塑貼金”為“形象工程”,或許才是大家最直觀的感受。所謂“形象工程”都有一個特點:花的是公共財政,走的是“合法程序”,而實際上卻勞了民、傷了財、損害了百姓利益。由是觀之,鄭州究竟是給“雕塑貼金”還是給“政績貼金”,的確值得查一查實情,照一照“鏡子”。

 


【編輯: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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