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明園鼠首兔首拍賣事件”的“大戲”——很大程度上這是眾多媒體不斷進行“意義放大”的結果——已經演了一半,作為觀眾我也來說一點淺見。
國內有人要求法國那收藏家乃至佳士得拍賣行把這兩件文物歸還中國,因為這是一些法國人早年搶去的,是不正義的,這種很大程度上出自道德義憤的訴求進入實際的法律論爭階段,不僅沒能在巴黎法院獲得勝訴,更遭遇到上任文物持有人——皮埃爾·貝爾熱諷刺性的 “道德勒索”,他說讓達賴回西藏就可以把銅獸首歸還給中國。如果說很多國內媒體的“道德勒索”出自愛國義憤,那貝爾熱的這番話純粹是玩弄詞藻的“政治勒索”,而佳士得拍賣公司說要“通過拍賣促進中國文物回流”,則是精細的商業(yè)算計下的虛偽。
這里最大的問題,很多國人還不懂法律上的規(guī)則,而是習慣從“歷史受害者”的角色出發(fā)進行控訴,如此,指責今天的一個或某些具體的法國人(以后可能還有“日本人”、“美國人”等等)要為一百五十年前的某個無名先輩的罪責進行賠償或道歉,這常常讓自己反倒顯得有點無賴。
追溯鼠首兔首的流傳過程困難重重,要證明它們最初怎么流失出去的就是個難題,也許最早是八國聯軍里的法國某兵丁搶去的,但也有可能是他在北京的文物販子那里買來的——當時混亂時候國人乘亂盜搶的事也有歷史文獻記錄。而且根據現在的國際法一般規(guī)則,經過150年以后,追溯上去也沒有法律效力,因此打官司本身的有效性就非常值得懷疑。
但是打這次官司的一大好處是讓這個文物流失的歷史背景浮現出來,至少讓很多人了解了當年的是非曲直,并給那些從這種就算不是非法但也非正義的交易中得到好處的人以“道德壓力”,我覺得這是好事。但同時,律師團的個別律師和部分媒體沒有把握好度,有些人還說出非常沖動乃至愚蠢的話,這就讓事件越來越朝鬧劇方向發(fā)展。比如有人從起訴失敗就開始指責“法國人不道德”、“法國政府不負責”(問題是按照法國憲法法國政府是否有權干涉司法乃至私人經濟事務)一類的話題,讓這件事的意義膨脹到無邊無際,把原本合理的“道德壓力”也變成了某種“道德勒索”。
即使現在有個華人藏家買這兩件東西,他也有不捐贈而轉賣的自由??墒乾F在滿城風雨,“道德勒索”之下估計不捐的話要被罵個半死呢。
【編輯:姚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