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曾狀告郭慶祥案22日庭審 范曾欲和解卻遭拒絕
備受文化界矚目的“范曾狀告郭慶祥”一案在經(jīng)歷半年多兩次延期之后,4月22日終于在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原被告雙方均由代理律師出庭,同時被范曾告上法庭的還有同寫過批評文章的上海畫家謝春彥等人。3名被告代理人稱,文章是正常的文藝批評,且并未點名,不同意賠償。雙方各自提交的證據(jù)都多達十多份,庭審持續(xù)了近4個小時。
法庭辯論結束后,范曾方面表示同意接受法庭調(diào)解,但郭慶祥等表示決不會接受調(diào)解,“因為文章并沒有侵犯名譽權,也未造成精神損害。我不在乎贏和輸,只要范曾繼續(xù)愚弄大眾,我就還會寫文章批評。如果我說的不對,他也可以批評。”>>>更多詳細內(nèi)容
2010年11月,畫家范曾一紙訴狀將收藏家郭慶祥告上法庭,認為郭慶祥的文章侵犯其名譽權,要求道歉并賠償名譽及精神損失費500萬元。郭慶祥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他發(fā)表的那篇文章中并沒有提到“范曾”,文章是針對藝術收藏界的不正?,F(xiàn)象提出批評,并不存在對范曾進行名譽攻擊。文章寫的是自己二十多年的收藏經(jīng)歷和真實體驗,文中所寫的“流水作畫”有事實依據(jù),如果范曾認為他寫的是范曾本人,那么他也能拿出范曾“流水作畫”的證據(jù)。
范曾詩書畫被指俗氣加復印
范曾在訴狀中引用了郭慶祥 《藝術家還是要憑作品說話》(點擊查看原文內(nèi)容)等文章中的話: “現(xiàn)在有一位經(jīng)常在電視、報紙上大談哲學國學、古典文學、書畫藝術的所謂的大紅大紫的書畫名家,其實有過度包裝之嫌。這位名家其實才能平平,他的中國畫人物畫,不過是‘連環(huán)畫的放大’。他畫來畫去的老子、屈原、謝靈運、蘇東坡、鐘馗、李時珍等幾個古人,都有如復印式的東西,人物造型大同小異,他的人物畫雖然寫實,但其中不少連人體比例、結構都有毛病。他的書法是有書無法,不足為式,裝腔作勢,頗為俗氣。他的詩不但韻律平仄有毛病,而且在內(nèi)容上,不少是為了自我吹噓而故作姿態(tài),不足掛齒……我認為,這位畫家的這些大同小異、毫無藝術個性的禮品畫,最多只值數(shù)百元,但事實上現(xiàn)在卻動輒幾十萬元、上百萬元一幅。這既有辱藝術,也是對收藏家的不公平,傷了收藏家的心……”
焦點
文章批評對象是否指范曾?
范曾認為,兩篇署名文章雖然沒指名道姓,但使用了“現(xiàn)在有一位經(jīng)常在電視、報紙上大談哲學、國學、古典文學、書畫藝術的所謂的大紅大紫的書畫名家”、“范某人”等字眼,這已能讓公眾推定出被批評的就是范曾。
庭審中,法官詢問被告郭慶祥和謝春彥,兩篇文章中批評對象是不是范曾?
郭慶祥稱,自己的文章是批評文藝現(xiàn)象,對事不對人,文中寫的確實是范曾,但沒點名。
謝春彥表示,自己批的也是范曾,但未點名。文中“仗勢霸氣,硬而實軟,華而不實,稀缺內(nèi)養(yǎng)……哪里還有什么好靈魂在耶”是針對范曾的用筆用墨和結構,非人格侮辱。
文章是否降低范曾社會評價?
范曾的律師李景芳認為,盡管兩名被告文中沒有點名,但種種表述足以讓公眾推定出所批評的就是范曾。
李景芳稱,這些不屬實的批評,已經(jīng)在網(wǎng)絡上廣泛傳播,降低了范曾的社會評價。72歲的范曾,因看到這些文章,出現(xiàn)精神煩躁睡眠不好,曾3次到醫(yī)院就診。3名被告則認為,范曾就診和文章內(nèi)容并無關聯(lián),文章發(fā)表后,范曾的社會評價并沒有降低,作品拍賣接連以高價賣出就是例證。
案件引人深思 “流水線作畫”照可否做證據(jù)?
郭慶祥的文章中提到,自己在一書畫名家的畫室看到,這位名家將十來張宣紙掛在墻上,以流水操作的方法作畫。在每張紙上先畫人頭,再添衣服,最后草草收拾一番寫款,由他的學生蓋章。
昨日庭審時,大連一家畫廊經(jīng)理趙某作為郭慶祥一方的證人出庭作證。他稱,1995年,自己曾去范曾畫室親眼見到范曾用上述方法作畫。
《文匯報》提交了據(jù)稱是范曾學生崔自默拍的照片,證明郭慶祥文中“流水線作畫”的表述是真實的。
范曾的律師李景芳表示,范曾本人從未就流水作畫表過態(tài)。每個人有各自的創(chuàng)作方法,即使是流水作畫,每幅畫作都是不同的,畫中人物的姿態(tài)、意境都不同,并無不妥。畫廊經(jīng)理趙某當庭承認是郭慶祥的朋友,他的證言不足信。
李景芳稱,《文匯報》提交的照片,無法排除作假可能。
涉訴人物簡介
范曾
生于1938年,是著名畫家、南開大學教授。去年12月,范曾出任北京大學中國畫法研究院院長,被稱為中國當代詩、書、畫巨擘。
郭慶祥
大連萬達玥寶齋掌門人。被稱為中國拍賣市場最強勁的買家。據(jù)稱他的藏品從任伯年到吳冠中、囊括了近現(xiàn)代中國書畫的眾多大師精品。(來源:新京報)
范曾多此一怒
范曾把郭慶祥告上了法庭。
什么樣的言辭能激怒畫家范曾,看了范曾指控侵害他名譽權的文章就知道,郭慶祥談的是當前書畫界、收藏界的一些問題,并沒有提到范曾的名字,不知范曾根據(jù)什么認定這里說的就是他,非要出來打這個官司。難道是自己對號入座?
如果真如范曾所認定的,郭慶祥的那一番話就是針對范曾的,那么,他有沒有權利這么說呢?
郭慶祥的批評,一是沒有直接指出名字,二是表明了他自己作為一個收藏家的個人態(tài)度和個人標準。這并不是藝術界的統(tǒng)一標準,本來藝術就是難有統(tǒng)一標準的。
即使郭慶祥不點名批評的就是范曾,難道一受到別人的批評就要與他打官司嗎?
范曾是名人,就如同球星、影星一樣,都算是公眾人物,都要受到大家的各種評論,本不應一被人批評就大談名譽權。當然有些公眾人物在被罵急了的時候提起訴訟,法院也會受理,但有時候即使是真的造謠,原告也沒有獲得賠償,法庭僅僅是為他們正正名而已。
范曾狀告郭慶祥,其實是放大了他的畫“粗制濫造”的嫌疑,而郭慶祥在這場官司中不管是輸還是贏其實都是贏了,因為他作為一個收藏家,本來就應該有自己的標準和批評的權利。
大家對藝術作品總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對藝術家也是這樣。喜歡的,經(jīng)常會捧上天;不喜歡的,或許就貶入地,這沒有什么值得大驚小怪的。
以范曾先生的見多識廣,對這件事似乎不應該往心里去,而狀告郭慶祥等人,更是顯得多此一舉。轉自《深圳新聞網(wǎng)》(本文來源:江南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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